2020年9月27日至10月7日,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,省能源局副局长徐光伟带领综合督查组先后到遵义市、贵阳市、毕节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。
在遵义市,综合督查组与遵义市政府及遵义市应急局、遵义市工能局等有关单位进行座谈,详细了解遵义市煤矿安全生产情况;抽查了播州区、汇川区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等情况;与遵义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、遵义煤监分局相关同志实地抽查兴安煤矿和隆鑫煤矿安全生产情况。
在贵阳市,综合督查组抽查了息烽县、修文县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等情况;与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、林东煤监分局、贵阳市工信局、修文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实地抽查洒坪煤矿、巡查栗木山煤矿安全生产情况;与贵阳市工信局、息烽县工信局实地抽查大宏煤矿安全生产情况。
在毕节市,综合督查组与毕节市能源局、织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实地检查了文家坝一矿;与毕节市能源局、金沙县能源局实地抽查了国照腾龙煤矿。
检查巡查中徐光伟要求,一要深刻吸取重庆松藻煤矿“9·27”事故教训,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,有效防范事故发生。二要统筹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、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和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等重点工作,进一步建立完善“两个清单”并实行动态管理。三要举一反三,切实抓好国家煤矿安监局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。四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,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及信息报送工作。
本文转载自见能源之新,内容均来自于互联网,不代表本站观点,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及站点所有,如有对您造成影响,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!